水果商店购买菠萝,被商人悄悄砍掉了一半
河南焦作,一名男子到一家水果店购买菠萝,挑选好后让售货员将其切开,售货员取出一只箱子,将菠萝放在里面,而男人看到这一幕,顿时意识到不对。
他买的菠萝明明很大,怎么会切成这样,他走到楼上,惊奇地看到,卖家竟然只切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还在橱柜中。
偏偏老板是在一个很高的柜台上,顾客们在外面,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,而按照常理来说,水果应该是先称量,然后再处理,这样去皮处理后,很少有人会去过秤,这就给了老板可乘之机。
另外一个售货员还不断地给这个男人介绍其它的水果,让他尝尝。
正当这名男子又换了一种水果,摊主很快把这人的半个菠萝割了下来,然后把它留给了他。他这才反应过来,自己的菠萝已经被砍断了。五成!一开始,这位售货员不肯承认,但是当这位男士发现了另外一位之后,他又改口说:“这只是一件坏的,我再换一件。”
"很明显,这种话很难让人相信,那个男人很是恼火,说这里的水果价格不菲,而且还把鱼也卷进来了,真是令人失望。
这位男士后来在网络上发了一段录像,希望新西兰人可以对此作出评价。
有网友说,去年夏天去东边的水果店买西瓜,卖了9.8元一斤,我再选了五斤,付了52元,工作人员把西瓜切成了两半,我从窗户里看见了一个切西瓜的工作人员,他一边切着西瓜,一边吃着西瓜。
还有人说,昨天我也去买了一些水果,还有一个人不停地叫我去吃别的。
这是你的家,这两个没良心的生意人,永远都不会再来这里。
还有一个网友说,我曾经买过一堆香蕉,她在我没有留意的情况下,往里面放了些坏的香蕉。
从他们的反应来看,这个店铺有很多问题。
而根据这名男子的录像,他发现,在那高高的橱柜中,不仅放着一颗菠萝,而且还摆放着许多未加工好的水果。
这一次,他被抓住了。这种生意人应当严惩。那么,消费者应当怎样来保护他们的权益?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8条规定,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、服务的数量不足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根据情节严重程度,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十倍以下的罚金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经营,并予以吊销。
如果是这样的话,消费者会要求把肉和皮都切下来,这样在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,但是如果有很大的差别,那就得小心了。
而在这样的环境下,若是再退让一步,那就更丢人了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经营者在提供货物或服务时,应当增加对顾客所遭受的损害,并以其所支付的价格、所收取的服务费的三倍作为补偿;如果追加的数额少于元,则为元。
无论商家以次充好、缺斤少两,都属于诈骗,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赔,一只菠萝不算多,但是可以索赔元。
在商场上,诚实是最重要的,你不能"自我毁灭"。根据当地居民的反映,这家饭店的名声非常不好,再不做点什么,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倒闭。